最高学历学校提供的官方成绩单/证书:
由学生所在学校直接寄送,官方成绩单应显示学生最终或最新成绩,并由学校密封,封口处需加盖公章及授权人签名。
国家/地区统一高中毕业考试成绩(如马来西亚UEC考试、哈萨克斯坦UNT考试等):
由学生所在学校直接寄送经公证的成绩复印件,并由学校密封,封口处需加盖官方公章及授权人签名。
国际标准化考试成绩(如TOEFL、IELTS、SAT、AP、ACT 或 IB考试)
注册香港城市大学(东莞)为成绩接收单位,考试成绩须由相关考试机构直接发送至学校以供核验。
TOEFL: D693
SAT/AP: 62994
ACT: 8290
IB: 064250
IELTS: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(Dongguan)
若文件(如成绩单或证书)非英文版本,须同时提交经公证的英文翻译件。
获得有条件录取的申请人,务必在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以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。
香港城市大学(东莞)对录取学生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保留最终认定权。若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核验材料,将被取消录取资格。